学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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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办公室、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学院学生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现进行法社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助理选聘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工作岗位有办公室学生助理、马院学生助理、教务学生助理(学习委员优先考虑)、学工办学生助理,填写《法社学院学生助理应聘登记表》(附件1),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到304483360@qq.com。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学生助理的选聘工作,公布聘任的学生助理名单。

三、各用人办公室负责上岗培训、考勤与考核管理等工作。

四、学生助理工作的安排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专业学习时间,避免影响学生学业。每生每周工作时数最多不超过8小时,每月最大工作时数为35小时。另外,勤工助学学生助理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1小时。

五、学生助理的工作纪律

1.衣着得体,言行大方,礼貌接人待物;

2.工作时间:教学周工作日(包括但不限于调休工作日,不包括考试周),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准时上下班、签到考勤;无法按时值班,提前向所在办公室请假;

4.学生助理不得单独在教职工办公室,学生助理不得使用教职工电脑;

5.没有工作安排时,在5J-518自习;

6.每天均由当天值班的第一名助理进行办公室的常规整理;

7.学生助理工作内容遵守保密规则,经手材料不能拍照、录视频,不能传播。

未尽事宜请联系柳迪,联系电话:87571213,办公室:5J-517。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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