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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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班级: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学院学生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考核对象、原则、内容、等次、程序及相关规定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各用人办公室对学生助理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优秀8人:吕 朵、许文星、蔡 屹、陈诗怡、叶冰鑫、吴梦盈、全如梦、狄钒钒。

合格11人:穆甜甜、余 越、王兴月、裘媛媛、陈柏杭、黄佳琪、刘晓惠、林泽成、胡钦锶、周若兮、钱月铠。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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