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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午,我院与江西省广丰区人民法院法律教学实践基地共建仪式在广丰区人民法院会议室隆重举行。在浙江财经大学国际学院院长余慕红教授陪同下,我院院长邵培樟、院长助理梁美英、法学教师钱建华、分院办公室主任柳迪、辅导员郑明武,江西省广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晓强、五都法庭庭长颜纯火出席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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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朱晓强副院长代表广丰区人民法院对余慕鸿院长、邵培樟院长及法政分院教师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大家介绍了广丰区以及广丰区人民法院的概况。广丰区隶属上饶市,地处闽、浙、赣三省交界处 ,素有中国挖掘机之都、黑滑石之都的美誉,为全国经济百强区。广丰区人民法院现有员额法官36人,每年案件受理量约1万件,曾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荣誉。朱院长表示,期待双方今后能在学生集中实习、干警在职培训、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合作。

接着,邵培樟院长介绍了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及法学专业的简况,并特别介绍了我分院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企业法务特色人才培养方向以及“四位一体”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希望此次双方共建的法律教学实践基地能够成为江西籍法学专业学生的定点集中实习基地、我院招生宣传的基地以及双方司法理论与实务交流平台。余慕鸿院长介绍了浙江财经大学的专业设置、学科优势及对外交流情况,认为浙江与江西地缘相近、商缘相连、文缘相亲,此次双方的合作定能达到优势互补、互利互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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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朱晓强副院长与邵培樟院长代表双方签订了法律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协议。按照共建协议,广丰区人民法院为我院法律教学实践基地,我分院也将按法院的实际需求安排专家、教授为法官提供讲座、授课等培训机会。最后,双方在法院大厅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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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基地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我院历来重视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在今年我院开始对江西省招生的背景下,在江西省设立首个法律教学实践基地对于进一步促进招生宣传、扩大我院法学专业的省外影响力以及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都具有重要意义。

(撰稿:梁美英;终审:邵培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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