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费希特所言:“所有的理论法则都依赖于实践法则;如果只有一条实践法则,那么它们就都依赖这一条实践法则。”为了进一步促进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良性互动,倡导并践行高校与实务部门协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推动我分院与海宁市人民法院的系统化合作向纵深发展,10月29日下午,分院院长邵培樟老师与法律系副主任梁美英老师带领15法学刘俊娴、钱雨琦,16法学赵闻烁、史巧娜四位同学前往海宁市人民法院长安法庭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实习。
长安法庭杨海达庭长和沈甫源副庭长热情地接待了师生一行。杨庭长对去年我分院选送的两批实习生的工作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集中实习一方面有利于学生零距离接触真实案件,切实提高实务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缓解法庭案多人少的压力,可谓互利共赢。沈副庭长介绍了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并强调法庭会通过海宁市人民法院正式任命四名同学为书记员并制作工作证件。
随后,梁老师向两位庭长简单介绍了四位实习生的基本情况。邵院长表达了对长安法庭一如既往支持我分院各项工作的感谢,希望同学们能珍惜此次难得的机会,虚心学习,切实提高司法实务技能,为将来更好得走向工作岗位积累宝贵的经验。此外,邵院长表示,集中实习已成为我分院的一项教学制度,分院对此高度重视,每学期选送优秀学生到长安法庭集中实习也已形成惯例,希望法庭与我分院能充分利用地理区位优势,开展更多校地共建项目。

据悉,自2010年12月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书以来,我分院与海宁市人民法院已形成包括联合举办年度“司法审判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观摩庭审、学生集中实习、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巡回审判、法官进课堂等内容的系统化、持续性合作共建体系。此次选送四名同学到长安法庭集中实习进一步推动了双方合作的持续与深入。同学们走进法庭,切身感受司法世界的脉动与精神,实现“理论+实践”的“凤凰涅槃”,完成学习生涯的“加冠之礼”。在此冀四位同学珍惜这一机会,将所学知识付诸实践,并在实践操作中温故旧知、求得新知!
(撰稿:钱雨琦; 初审:梁美英; 终审:邵培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