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27日,2017年度海宁市司法行政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班在我院举办。此次培训是继去年嘉兴市出台全省设区市首个建设“四个平台”工作实施意见后,海宁市全面推进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简称“四个平台”)建设以来的首次全员培训,是学院持续助力地方建设,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智力支撑的又一次集中培训。
海宁市司法局局长张伟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副院长王记清、法政分院院长邵培樟、党总支书记叶颖蕊、副院长蒋晗华以及参加本次培训的全体学员和部分分院师生代表出席了活动。

在开班仪式上,东方学院副院长王记清指出,作为海宁市引进的第一所大学,我院是海宁教育社会、联系社会、吸收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一把钥匙,举办此次培训就是握紧这把钥匙,打开校地共建的大门,实现资源共享的最佳范式。张伟锋局长在动员讲话中强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作为海宁市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基地,此次培训班在此举办,受到了东方学院和海宁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为使培训班实现预期目标,参训学员要认真执行学习期间的相关规定,一要提高认识,顺应“四个平台”新形势下对法治建设的要求;二要善于学习,将学习常态化,分清工作主次;三要认真对待此次培训,用心听讲。培训期间,要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良好的课堂学习秩序,努力树立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本次培训共有约70多名司法行政干部参加,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他们先后听取了我院教师关于“干部压力情绪管理”、“《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等方面的多场讲座,并组织了户外素质拓展活动。
法政分院院长邵培樟表示,为保证培训质量,我院在前期认真调研与对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特别是考虑到今年我院开设社会工作专业背景下,立足于未来如何更好地结合地方实务共建需要,精心设计教学方案,选优配强师资力量,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授课内容既有高层面的理论政策解读,又有司法基层业务工作实务讲授,体现了理论站位高、政策解读深、培训内容实、实训方法新的特点。

此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是我院与海宁市司法局全面战略合作以来“校地共建”的又一项重要活动,通过此次培训,强化了学员们忠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使命的政治品格和扎根基层、为民服务,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大力推进“四个全面”的公仆情怀,激励了他们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为“四个平台”新形势下,针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新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力。
(初稿:郭子仪 徐冬 摄像:邓芳婷 初审:徐冬 终审:叶颖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