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向我院发来感谢信,对我院法律系副主任高永志老师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的认真履职予以高度评价和诚挚感谢。五年来,高永志老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严谨的作风、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专业能力,积极参与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为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民主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途径。高永志老师在履职期间,充分发挥其“双师双能”素质优势,将高校教学科研与司法审判实践深度融合,不仅在案件合议中注入多元视角与理论支撑,更以实际参与推动司法审判质效提升,生动展现了我院教师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中的专业能力与社会担当。
高老师的优异表现,是我院持续推进“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我院深化产教融合、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的生动实践。未来,学院将继续鼓励教师走出校园、服务社会,积极参与司法实务与社会治理,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实践教学能力与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推动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撰稿:王沛雯 审核:梁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