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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中共海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普法骨干培训班在海宁市行政中心召开。我院法律系主任陈昱博士应海宁市司法局邀请,在培训班上为全体参训人员作题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名与实——从〈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切入》专题授课。

授课中,陈老师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制度创新、普法实践、法学思考四个维度,系统解读了《法治宣传教育法》作为普法领域首部“基本法”的精神与内核。陈老师重点阐释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法律内涵,强调在新法实施的背景下,普法工作已不再是司法局的专属责任,而是所有机关部门的共同法定职责。针对《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的普法工作要重实效的问题,陈老师剖析了“知法”与“信法”的内在矛盾,提出要从单向灌输转向“参与式普法”,同时也可以采用多方位数智化手段,来增强普法的实际效能,真正让公众成为法治信仰的捍卫者与法治实践的共建者。与会人员反响热烈,高度肯定授课内容,纷纷表示本次授课对各部门业务骨干理解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2026年是“九五”普法启动之年,海宁市将以《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为新起点,持续探索、深化“紫薇说法”、“法律明白人”培育星火工程等品牌工程,扎实推动普法工作迈上历史新台阶。而我院作为海宁市司法局长期合作单位,未来也将持续为海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智识支持,共同为推动法治海宁建设做出努力。(初稿:陈昱 审核:邵培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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