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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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财大东学【2024】10号《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鼎源法律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法社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现提出2023-2024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社学院鼎源法律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如下:

20法学1班

丁澄澄  孟静波  陶 红  朱 源  郭启弘 罗 琦  潘星兆 何梦想 莫雯卿 

邢彦佳  钱振纲  陈晨昕    

20法学2班

陈贤国 汪陈涵 沈珈羽 卓佳颖 郑宇思  杨荣威  袁 丛  王浩言 武恩洲 

陈 彤  钟凌晨 翁 赫 孟宪竹 孙梓钧  徐加炜  陶家乐 朱恺旻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7月4日下午4:00前,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受理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叶颖蕊

联系电话:13093712002

电子邮箱:7091209@qq.com ,办公室地址:J5-509,电话:87571214。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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