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通知 > 正文

序号

事项

完成时间

事项负责人

分院责任

1

东方社工大讲坛开讲

3.3

院长、社工系主任

组织、联络

2

浙江省民政厅社工处、浙江省社工师协会领导莅临指导社工专业建设

3.6

院长、书记、社工系主任

组织、联络

3

浙江省乔司监狱深化合作对接会

3.7

院长、书记、副院长

组织、接待

4

省优、校优评选上报

3.9

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开展

5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

3.10

副院长、各系主任、教学秘书

组织、开展

6

召开法政分院支委会,组织政治学习

3.13

总支书记、总支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兼职组织员

组织

7

《厉害了,我的国》党员活动日

3.13

教工、学生党员

组织、开展

8

组织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补考

3.15

副院长、教学秘书、相关教师

组织

9

申报院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

3.15

教学委员会、相关教师

组织、申报

10

申报2018年度院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

3.15

教学委员会、全体教师

组织、申报

11

校地共建四支志愿者队伍换届

3.15

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开展

12

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

3.16

副院长、各系部主任、全体教师

检查、总结

13

申报2018年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课题

3.16

教学委员会、全体教师

组织、申报

14

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

3.17

副院长、各系部主任、全体教师

组织、检查

15

妇女节春摘活动

3.20

分工会老师

组织、开展

16

班级成绩分析大会

3.23

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开展

17

召开党员大会暨党员固定活动日,主题是“如何做到‘两学一做’”

3.27

教工党员

组织、开展

18

申报2018年度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30

教学委员会、全体教师

组织、申报

19

组织各系部期初教研活动

3.30

副院长、各系部主任、全体教师

组织、开展

20

师生集体生日会

3.30

院长、书记、工会主席、分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落实、开展

21

运动会前期准备

3.30

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开展

22

文明寝室建设活动

3.30

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开展

23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3.30

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开展、推荐

24

18届毕业生大会

3.30

院长、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开展

25

党课

3.30

教工党员

组织、开展

上一篇:法政分院“实务精英进课堂”(第12期)曁“企业法务沙龙”(第6期)预告

下一篇:关于召开2017-2018(2)期初全体教师会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