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分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浙财大东〔2014〕224号)文件精神,在教职工自评和各系(部)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务委员会讨论,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优秀6人:梁美英、钱建华、朱春珠、章群巧、濮敏雅、柳迪。
合格18人:叶延玺、王洪泽、余羚、白云浩、韩娟、范志华、石卷苗、丁忠锋、张朦薇、徐冬、尹正萍、秦团结、周立波、蔡佑民、舒振宇、何青、吕欢、郑明武。
新参加工作不满6个月,组织考核,不确定等次1人:郭美晨。
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4日至3月6日。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受理地点反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J5-513
联系人:叶颖蕊
联系电话:0573-87571211
电子邮箱:7091209@qq.com
法政分院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