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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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法政分院经过个人自荐、民主投票及评优考核小组研究后,作出如下决定,现予以公示:

1、2016-2017学年优秀教师:韩娟、叶延玺;

2、2016-2017学年先进工作者:吕欢。

示期: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8日。

如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8日前反馈至柳迪邮箱:304483360@qq.com

联系电话:87571213

法政分院

二0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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