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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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法政分院经教师民主评选,评优考核小组认真审议,拟推荐赵怡燕和韩娟为2014-2015学年优秀教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18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6月18日前反馈到法政分院办公室。
法政分院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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