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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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

完成时间

承办主体

分院责任

1

落实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

6.5

各教研室

办公室

组织、上报

2

海宁司法局、东方学院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6.9

办公室

组织、落实

3

组织青年教职工户外活动

6.12

办公室

组织、上报

4

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

6.17

分院全体教师

办公室

组织、上报

5

2015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领工作

6.17

办公室

落实、上报

6

“第九届法政论坛“学术讲座、实践活动组织

6.20

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协调、落实

7

2012届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调查、2012届毕业生跟踪调查和2014届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落实

6.20

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落实

8

2015届毕业生教育动员会

6.23

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协调

9

2015届全院毕业生毕业晚会

6.23

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协调

10

2014-2015学年我院实验室主任考核

6.23

实验室主任

落实

11

2015青春追梦人——省优、校优分享会

6.25

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

12

启动2015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院级、分院同步进行)

6.26

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上报

13

14-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大会、“先锋工程”项目启动

6.26

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

14

14-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总结大会(考风考纪、安全稳定)

6.27

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织

15

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统计

6.30

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

落实、统计、上报

16

2015届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交寄

6.30

学生工作办公室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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