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以及《法政分院关于印发教学业绩考核补充办法的通知》(浙财大东法【2014】8号),经分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4年7月4日-7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7月7日16:00之前反馈至分院办公室。
法政分院教学业绩考核总分汇总表2013-2014学年公示.xls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1、加分项目说明:
特色专业(150分):杨大春(30分)、韩娟(30分)、梁美英(30分)、蔡佑民(20分)、余羚(20分)、钱建华(20分);
课程群(50分/门):杨大春——税法(50分)、余羚——企业与公司法(50分)、蔡佑民——经济法(50分);
教研室主任:韩娟(50分)、姚莉(80分)、丁忠锋(80分);
实验室副主任:姚莉(30分);
赴海宁市人民法院挂职锻炼的教师,当年加30分;
分院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在考核课程教学工作量时,按文件第二条第5款进行加分。
2、考核等级说明: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第七条,法政分院2013—2014学年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各等级名额如下:A为3名, B为7名, C为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