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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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职工岗位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财院东[2010]35号)文件精神,在教师自评和教研室推荐的基础上,经法政分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韩娟、姚莉、赵怡燕、祝丽萍四位老师考核结果为优秀,现予以公示,如对本次公示有异议,请于2013年4月10日中午12:00前向法政分院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87571213。

法政分院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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