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教通〔2025〕51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东[2022]13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社学院教学业绩考核补充细则》要求,经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25日— 6月27日。
详细情况见附件1。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6月27日16:00之前反馈至学院办公室5教517
电话:0573-87571212/18967378929;
邮箱:530131918@qq.com
法社学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一、名额分配和等级确定的说明
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制,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良好(含)以上比例不超过当学年教学单位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优秀比例不超过20%,不四舍五入。法社学院本学年29人参评,优秀名额为5人,良好名额为15人。优秀,良好名额根据系部实际参评人数分配到各系部,如果符合优秀,良好条件的系部教师人数少于分配到该系部的名额,则多余名额由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总分高低统筹分配。
2、根据业绩考核制度规定,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良好(含)以上比例不超过当学年学院(中心)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所主讲课程的学年平均学评教成绩排名所在教学单位前75%),优秀比例不超过20%(所主讲课程的学年平均学评教成绩排名所在教学单位前60%)。
二、二级学院加分项目说明(免考核人员不计)
1、系部主任:
丁忠锋(80分)、吕欢(50分)、陈昱(80分)、高永志(50分)、郭美晨(50分);
2、实验室主任:
梁美英(40分);
林洁(10分)
3、督导组成员:
钱建华(30分)、吕欢(30分)、王洪泽(30分)
3、参与招生工作(按照参加宣讲会及系部安排学校咨询工作人员名单)
叶颖蕊(10分)、高永志(10分)、吕欢(10分)、陈昱(10分)、郭美晨(10分)、徐冬(10分)、林洁(10分)。
4、“双肩挑”教师: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东[2022]13号)对校(院)聘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在考核课程教学工作量时予以合理折算。其中,在二级学院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所承担的管理工作折合量为二级学院课程教学平均工作当量的60%;在职能部门等其它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所承担的管理工作折合量为所在二级学院(中心)课程教学平均工作当量的70%。
附件1:法社-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