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管理部《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教通〔2026〕62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东〔2022〕13号),以及《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教学业绩考核补充细则》(浙财大东法〔2026〕9号),经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25-2026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7日
详细情况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7日16:00前反馈至学院教学办公室5J520.
联系电话:0573-87571382,邮箱:1356405884@qq.com。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2026年7月3日
附件4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