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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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负责人

岗位职责

法律系

陈 昱

主任

在学院领导下,负责法律系日常系务工作:

1.培养方案制定与修改;

2.教学任务落实与安排;

3.教研活动组织与开展;

4.论文写作与答辩组织;

5.学生科研活动。


高永志

副主任

在学院领导下,协助系主任负责:

1.法务实训中心(海宁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

2.法学专业社会调查、实习、实践及综合实训工作;

3.浙江民营企业法律诊所建设;

4.实训课程开发与建设。

社会工作系

舒振宇

主任

在学院领导下,负责社会工作系日常系务工作:

1.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机制设计;

2.社会工作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指导。

张朦薇

副主任





郭美晨

副主任

在学院领导下,协助系主任开展工作:

1.培养方案制定与修改;

2.教学任务落实与安排;

3.教研活动组织与开展;

4.论文写作与答辩组织;

5.学生科研活动;

6.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

7.浙江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丁忠锋

主任

在学院领导下,负责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日常工作:

1.思政课教学改革;

2.教学任务落实与安排;

3.教研活动组织与开展;

4.思政校外教学科研基地建设。

吕欢

副主任

在学院领导下,负责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日常工作:

1.教研活动组织与开展;

2.思政校外教学科研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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