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21120号)文件精神,二级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结合考核标准,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根据每位学生情况,对照考核办法,逐个审议,并排定名次。现将各班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3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492812:00前反馈到法政学院509办公室。



法政学院

2024年9月26日

 

上一篇:法社学院2024年省政府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

下一篇: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法政学院学生德育记实量化考核汇总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