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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学生的在校表现,结合申请人条件认真组织评审,遴选出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现将公示如下:

 

19法学1班李淼淼  张琪舒

 

19法学2班翁瑞霞

 

19社会工作1班沈佳宇  黄乐

 

19社会工作2班林希瑶  尧瑶

 

20法学1班:邢彦佳

 

20法学2班:翟佳佳  郑宇思  孙旭婷  袁丛

 

20社会工作1班:姜丽  李攀宇

 

20社会工作2班:骆婉婷

 

21法学1班:陈妍

 

21法学2班:赵淑萍  陈茜茜

 

公示截止到2022年10月15日上午12:0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截止时期前反馈到钱璐老师。

 

法政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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