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0〕105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0〕109号)文件精神,学院成立评奖评优审核管理小组,结合学院评奖评优细则,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根据每位学生实际情况,逐个审议,排定名次并且根据名额要求,确定名单。现将各班名单公示如下:

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12:00前反馈到法政学院509办公室。


法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上一篇:2021-2022学年法政学院初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公示

下一篇:法政学院2021年省政府奖学金初评名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