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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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学院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审核,现我分院20122013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奖学金申请及荣誉称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019日下午400前反馈至分院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地址:J5-509,电话:87571214



附件一10级奖学金申请及荣誉称号评比汇总表.xls

附件二11级奖学金申请及荣誉称号评比汇总表.xls

附件三12级奖学金申请及荣誉称号评比汇总表.xls






法政分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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