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依据学院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审核,现提出我分院2011—2012学年奖学金申请及荣誉称号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0月27日下午4:00前反馈至分院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地址:J5-509,电话:87571214。

附件1法政分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doc

附件2法政分院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初评名单.xls

法政分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 2011—2012学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法政分院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初评结果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