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第十六届“励志之星”初评名单的公示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法社学院实际情况,经学生自主报名、党支部或班级推荐等方式申请,学院领导小组评选,现将现将励志之星初评名单公示如下:
22级法学2班马致远 23社工2班胡钦锶
注: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9日,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李梦妮老师处,办公室:5J-509,联系方式:0573-87571214。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