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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法政分院评选与推荐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教研室:

根据浙财院东[2011]65号文件和东方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法政分院评选与推荐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大春

成员:邵培樟 叶颖蕊 赵怡燕 祝丽萍

法政分院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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