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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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班级: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学院学生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考核对象、原则、内容、等次、程序及相关规定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各用人办公室对学生助理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优秀5人:叶冰鑫、马致远、胡钦锶、吴梦盈、全如梦。

合格12人:陈君宜、章 妍、吕 朵、黄佳琪、周若兮、余 越、崔梦凡、陈柏杭、胡欣怡、蔡 屹、江田田、陈诗怡。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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