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持续深化检校合作协同育人、常态化推进人才交流培养合作415日,我院与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检校共建战略合作项目之双导师制启动仪式、司法社会工作项目督导与评估协议签署仪式暨司法社会工作实务沙龙活动5J-502顺利举行。法社学院院长邵培樟教授、副院长梁美英副教授及社会工作系全体教师,海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镧及2检察部主任代表出席会议。

邵培樟院长开幕致辞,他首先简要回顾了我院与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的检校合作历程,并感谢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在人才培养、教师锻炼、论坛举办以及课题研究等方面对我院的大力支持。同时指出,随着社会治理的精细化要求与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社会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等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整合检校资源共育司法社会工作复合型人才是持续深化检校合作的又一重要内容。

张镧副检察长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检校共建的战略意义,并表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调查与帮教工作中亟需专业力量支撑,为案件办理注入更多社会工作的专业视角,推动司法决策更加人性化、科学化。

学院社会工作系8名专任教师与海宁市人民检察院8资深检察官一一结对,形成社会工作专业的“校内专业导师+社会实务导师”双导师制,共同参与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践与毕业论文指导。

副院长梁美英与副检察长张镧签署涉案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社工支持项目督导与评估协议。

在司法社会工作实务沙龙环节,与会人员围绕“社会工作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中的角色与意义展开深度研讨。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现场分享了两个真实案例,两份社会调查报告详细呈现了两名少年的成长环境、心理状态与社会关系网络,成为司法处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针对案例,来自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领域的教师与检察官展开跨界对话,社会调查应深入分析家庭、同辈群体与社会文化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形塑作用,避免标签化干预。司法社会工作不是简单的‘修补’,而是通过系统性介入,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社会的‘灯塔’。这需要多学科协同、多主体参与,而检校共建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桥梁。

未来双方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在人才培养、智库建设、社会服务中形成闭环,司法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理论+实务双引擎已全面启动,一幅共建共赢共成长的育人图景正徐徐展开。

(撰稿:王沛雯;审核:舒振宇)

 

 

上一篇:我院思政育人成果力作《浙西南刘胡兰——潘香凤》《一生的等待》受邀参演浙江英烈文化战地思政课主题宣讲活动

下一篇:东方学院杨丽霞副院长一行莅临法社学院开展调研工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