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校地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环保法治实践创新,5月16日上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律社会工作学院与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开展校地共建座谈会。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陈佳杰局长、姚茵队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社学院党总支书记叶颖蕊、辅导员李钰婷及学生代表共同参与,双方围绕环保法律实践、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座谈中,陈局长详细介绍了海宁生态环境治理现状,点明当前环保执法面临企业环保意识薄弱、信访矛盾复杂等挑战,提出亟需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为环保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叶颖蕊书记表示,学院始终坚持“实践育人”理念,期待通过与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的合作,为学生搭建优质实践平台,同时助力地方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双方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为原则,初步绘制了合作蓝图——在普法宣传创新方面,将组织学生创作短视频、情景剧等新颖普法内容;针对企业环保员培训,高校将协助优化课程体系,解决现有1900余名注册环保员培训形式单一的问题;暑期社会实践中,学生将深度参与执法检查、企业调研等一线工作;通过案例宣讲与表演,将典型环保案例改编为情景剧,增强普法感染力;在课题研究领域,双方将围绕绿色经济、工业园区规划等方向联合攻关;此外,还将通过党建共建与志愿服务,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实现校地资源互通。


此次校地合作是高校服务地方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实践,既为学生提升环保法律实践能力创造条件,也为海宁生态环境治理注入创新动能,标志着双方在推动绿色发展、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
(撰稿:徐子杰 拍摄:胡钦锶 审核:叶颖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