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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各班

为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与上级学院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接轨,经分院党总支商议决定,废止《法政分院学生党支部关于学生党员发展、转正的补充规定》2018年版,自201934日起停止执行,法政分院发展党员工作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浙财大东党[2018]8号)为准

法政分院党总支

2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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