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学生各班:

《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晨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浙财大东学〔2020〕1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学生的在校表现,结合申请人条件认真组织评审,遴选出“晨曦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现将公示如下:

24社会工作C1班 王雅霖

公示截止到2025年6月16日上午11:0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截止时期前反馈到法社学院509办公室。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3日

上一篇:法社学院关于对鲁浩泽、周永涛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4-2025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社学院鼎源法律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