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金翅膀” 关爱公益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严格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对 2022 级、2023 级、2024 级、2025 级学生提交的 “金翅膀” 关爱公益资助申请材料进行了接收、审核并完成初审工作。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如下:
23法学2班 张 帅
23社工1班 韩桢洋
23社工1班 刘 璐
25法学1班 李晗齐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9月26日16:00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地址:5J-509,联系人:李梦妮,联系电话:875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