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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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关于党员发展的要求,经政审、组织谈话等程序,拟将俞慧等14位同志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建议和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

名单公示如下:

15法学1班: 俞 慧 班珊珊

15法学2班: 程婉茵 张梦炜

15行政管理班: 高梦洁 吕德伟

16法学1班: 陈欣欣 严雯栩

16法学2班: 曹 月 王凯浩

16行政管理班: 周 凝 黄志凯

17法学2班: 刘 颖 张佳慧

若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或认为其不符合党员发展的标准和要求,可将具体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向法政分院党总支反映:

1,将有关情况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支部意见邮箱834307492@qq.com,邮件可以匿名形式发送。

2,以电话等方式向法政分院5教509办公室(0573-87571214)反映。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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