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拟重点发展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关于党员发展的要求,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及组织发展部对于2024—2025学年党员发展的具体指导和安排,学生党支部对本次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考察,报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审核,初步确立本次拟重点发展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建议和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
重点发展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22法学1班:林芯茹 汪卓琳
22法学2班:丁 好 梁盼琦
22社会工作1班:于心歌 雷 颖 黎宸洋
22社会工作2班:王夏云
23法学1班:刘佳玲 俞林苗 王瑞鑫 黄智滟
23法学2班:倪佳慧 沈璐怡
23社会工作1班:朱佳慧 王馨婷
23社会工作2班:钭琳雅 倪良治
24法学C1班:王 宇
24社工C1班:王雅霖
若对以上拟重点发展对象有异议或认为其不符合党员发展的标准和要求,可将具体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向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反映:
1、将有关情况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支部意见邮箱1115315546@qq.com,邮件可以匿名形式发送。
2、以电话等方式向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5教509办公室(0573-87571214)反映。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