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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同意召开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社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的批复》(浙财大202518号),在党员推荐和党支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党总支研究决定,以下同志为党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叶颖蕊、余羚、邵培樟、郑明武、钱建华、梁美英、

其中书记:叶颖蕊,副书记:邵培樟

公示期限为:202559日—15日。广大干部群众如对以上同志有什么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党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0573-87571210,邮箱7091209@qq.com

附件: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总支部委员会

202559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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